前幾天一個咨詢當事人老夏兒子夏某通過律所固定電話聯系上了我。
夏某所述讓我甚是吃驚,他父親老夏自己聘請的律師,自己呈送案件材料將老夏親手送進監獄。
這是咋回事?
老夏不是福州本地人,但來福州經商很多年了。十幾年前他就在福州市晉安區水頭那邊買了塊地,建了一棟房子。
由于他不是當地村民,沒有本地戶口,該房屋沒有任何批建手續。不過,由于地處市區,該房屋大部用于出租,收益也頗為可觀。
七八年前,福州晉安水頭地塊拆遷。根據拆遷政策,由于他不具有當地戶口,且房屋沒有任何手續,他能獲得的拆遷補償微乎其微,大體可以按照建安成本五六百一平方獲得補償。不過這里面也是有空子可鉆的。如果他能找到當地村民來掛名代持該房屋,以村民名義簽署拆遷安置協議,則收益可以暴漲近二十倍。
后續當事人很自然地選擇當地村民掛名代持,去簽署相關拆遷安置協議。這牽涉到數百萬元利益,謹慎起見,雙方自然有簽署相關協議以明確掛名代持關系及拆遷收益真實所有人等內容。
結果遇人不淑,該掛名人雖然自身并無反悔意思,但因其自身債務糾紛,結果拆遷安置房屋被法院查封了。
這該如何是好?得,好吧,找個律師來應對。
該律師動作倒是非常迅速,立即以代持協議及購地建房等相關材料為依據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認為該拆遷房屋的真實所有人是老夏,并非代持人,應該解除訴訟保全等。
老夏真是夠倒霉的。這個案件法官思維非常通透,雖然是民事法官卻具有刑事思維。他立刻敏銳發現這其中并非只是代持房屋如此簡單,而是涉及刑事詐騙,當事人已涉嫌偽造虛假材料騙取國家拆遷安置款了,于是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
結果老夏以詐騙罪被判10年3個月,你說冤不冤。自己花錢請的律師,然后讓律師提交自己的涉案材料,親手將自己提溜進去了。這該怪誰了?不知道該律師心里會怎么想,內心會不會痛?律師辦案有時真應多角度多思維考慮案件,有時真要具有刑事思維。不專業,不是案件敗訴這么簡單的問題,有時會葬送當事人的人生。

話再說回來,現在夏某為什么要聯系我呢?為什么,還能為什么!咨詢當事人老夏都坐牢幾年了才想起我當初對他說的話,才開始后悔沒聽我的。
經朋友介紹,當事人老夏七八年前就有咨詢過我,主要就是一個問題,他這種情況,到底拿錢好還是拿房好?我當時建議就是拿錢最好,雖然實際收益會比拿房少一些,但快速不留任何后患。如拿房,牽涉到交房、收房、產權登記、產權變更等,夜長夢多。畢竟所謂代持協議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后續如有糾紛,這樣的協議拿不上臺面,只能吃啞巴虧。而且,如深究,是有被以詐騙為名追究刑事風險的。
可惜,老夏沒聽我的,甚至后續糾紛也沒有找我。我也不知道為什么,可能當時沒有收咨詢費吧,免費得到的就是不值得珍惜。我能說什么,也只能唏噓一二,這就是命!
福州律師蔡思斌
2025年10月20日




